碳排放纳入环评试点“鸣枪” 哪些地区已“抢跑”?
在绿水青山的“第一道防线”——环境影响评价机制中,碳排放的影响正在变得越来越大。
7月27日,生态环境部发布《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》(下称“通知”),宣布在河北、吉林、浙江、山东、广东、重庆、陕西等地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。
自5月底碳排放影响评价正式纳入环评体系后,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,试点工作就已展开。《通知》还鼓励其他有条件的省(区、市)根据实际需求划定试点范围,并向生态环境部申请开展试点。
而这或许意味着,一场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“竞赛”才刚刚拉开帷幕。据《华夏时报》记者不完全统计,除了上述7省市内的地区,江苏省常州市、福建省福州市、海南省等多地也都率先尝试在部分重点项目、地区将碳排放管理纳入环评。
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接受《华夏时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类似于碳交易市场从地区试点到全国推进的过程,最终全国各地都会推进环境治理相关项目的碳排放纳入环评。
为何是这七个省市?
根据《通知》,试点行业为电力、钢铁、建材、有色、石化和化工等重点行业,而上述7个省市的侧重点各有不同:河北省的试点行业是钢铁,广东省的试点行业是石化,陕西省的试点行业是煤化工,吉林省试点电力、化工行业,山东省试点钢铁、化工,浙江省和重庆市则对全部6个行业都进行试点。此外,试点地区还可根据本地碳排放源构成特点,结合地区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路径安排,同步开展其他碳排放强度高的行业试点。
中信证券研报指出,从区域维度看,试点选择没有明显特征,既有碳排放大省,也有碳排放相对较少的省份。7个试点中,河北、山东和广东为碳排放大省,浙江和陕西为碳排放中游地区,而吉林和重庆的碳排放相对较低。
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向记者指出,选择这七个省市作为碳排放试点应该主要有两个考虑,一方面是代表性,选择这些碳排放有高有低的地区,在全国范围内更具代表性;另一方面则是看地方政府的积极性,如果地方政府较为积极,也可能会被纳入试点。
从各地表现来看,重庆、浙江都是较为积极的地区。重庆市早在1月底就出台了《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——碳排放评价(试行)》等两个文件,规定了环评中碳排放评价的工作流程等内容。而浙江温州也在省内率先试点碳排放纳入环评统一管理,在4月份已经完成了20个工业项目试点。
《通知》要求,2021年12月底前,试点地区应发布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文件,研究制定建设项目碳排放量核算方法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,基本建立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机制。2022年6月底前,基本摸清重点行业碳排放水平和减排潜力,探索形成建设项目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控评价技术方法,打通污染源与碳排放管理统筹融合路径,从源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作用。
哪些地区已“抢跑”?
除了上述7省市外,还有不少地方积极响应碳排放纳入环评工作。
例如,3月底江苏省常州市的港华储气(金坛)有限公司盐穴储气库项目就将碳排放纳入环评,为当地首个增加碳排放评价章节的建设项目。7月底,福州市生态环境局也发布了《关于福州市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,在福建省内首次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。
而提出力争在2025年前实现碳达峰、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海南省也不甘人后。8月初,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《关于试行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将在部分重点领域、重点产业园区、重点行业、重点项目中试行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,海口江东新区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、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、洋浦经济开发区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现状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。
此外,海南省还直接提出新建“两高”项目应该在开展环评工作时同步开展碳评工作,并鼓励现有“两高”项目积极开展现状碳评工作,摸清碳排放现状,主动提出碳排放总量控制及减排要求。范围包括电力、建材、石化、化工、造纸、医药、油气开采等重点行业。
而遏制“两高”项目盲目发展,加强源头防控也是生态环境部近期多次强调的。此前的《关于加强高耗能、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》提出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时强调,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积极推进“两高”项目环评开展试点工作,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、清洁能源替代、清洁运输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。此外,在今年的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,严格控制“两高”项目盲目上马也首次被纳入了督察。
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指出,“十四五”期间将研究制定环评与排污许可领域推进碳减排的工作方案,加强“两高”行业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,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和行业绿色健康发展。记者 刘诗萌 北京报道